帝国,一个难以形容,令人不忍直视的政治实体。
在拉斯洛通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将其抽丝剥茧、排列重组之前,帝国的政治实体属性还得打个大大的问号。
在这之前,帝国虽然已经基于封建体制构建了一套混乱的等级体系,然而其部分与整体之间的联系仍十分薄弱。
每每提及帝国,别说是外国人了,就连帝国内部的臣民恐怕也搞不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而那些对帝国的前途感到忧虑的有识之士们是这样描述帝国构成的—一位皇帝、一群世俗诸候、一群教会诸候、一堆规格不够的帝国直属领地和数不清数量的帝国自由城市。
在经历了十馀年的改革、演进后,现在了解帝国政治的人终于可以梳理出一个清淅的架构。
皇帝之下,直属世俗封臣、教会封臣和自由城市分列,十二个组成形式各异的帝国行政区函盖整个帝国。
其中地位最高的选侯七位,完全的诸候有八十人,其中近三十位世俗诸候,剩下五十多位都是教会诸候。
在这以下,不完全的诸候,即帝国伯爵、领主和高级教士总计二百馀人,他们的封地并不足以够到诸候的门坎,却也高于更底层的帝国骑士。
全帝国大概有四百多个骑士家族,统治着一千多块骑士封地,他们是社会动荡的根源,也是帝国军队的中流砥柱。
在此之外是近九十个帝国自由城市,其中有近八成的城市集中在西部和南部的旧帝国内核区,仅施瓦本大区就有三十多座直接受皇帝庇护的自由城市。
而最近一时风头无两,看上去声势浩大的汉萨同盟中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城市,其大多数成员只是从直属领主手中购得了自治权,而领土的统治权仍握于帝国诸候之手。
通过三院的划分和多次改组,帝国议会的决策机制也日渐趋于完善,帝国整体的框架和等级结构就象搭积木一样被拉斯洛一点点拼凑出具体的形制。
靠着自身绝强的武力和领地规模压制,加之作为体制建设主导者的特殊权利,拉斯洛开始逐步尝试恢复皇帝的特权。
由他首创的大区制度和帝国政府机构中掺杂了数都数不清的私货,早先靠着对诸候们分化拉拢的策略还有一些象征性的让步,使得这些改革渐渐得以确立。
直到近年来,他才彻底对诸候们露出了獠牙,不仅靠着受他把控的司法裁决权在帝国内扩大皇帝的影响力,还开始尝试征收帝国捐税,战时征召帝国军队以充实哈布斯堡军事力量。
到了这个时候,那些一时被蒙在鼓里的诸候们这才回过味来,又开始高调地宣扬起所谓的“日耳曼自由”,即个人作为法律承认的团体中的一员所享有的特权、豁免权和其他权利。
这种“自由”的根源是日耳曼部落时期流传下来的老传统,最搞笑的是对于各级领主而言这种“自由”的解释都大不相同。
就拿自由市来说,市民们对自由没什么要求—他们已经是帝国内最自由的那批人了,因而他们只希望皇帝能够保护城市免遭封建贵族的侵害。
对于已经从第三议院作为代表团体被提升到诸候院的一众帝国直属下级领主而言,他们的“自由”就是获得更高的代表权,让皇帝能够听到他们的声音,让他们能够亲身参与到帝国的决策中,而这一目标目前已经实现。
对诸候、选侯们而言,他们要求的自由便是掌控帝国法院和帝国枢密院,从而彻底实现皇帝与帝国的分离。
虽然听起来很扯淡,但事实就是拉斯洛不得不承担这样的风险推行帝国改革。
一方面,他作为皇帝本身是有权通过混乱的封建关系统治帝国的,只不过效率奇低而且很难获得收益。
另一方面,构建了成熟的帝国体系的确令拉斯洛获得了丰厚的回报,然而这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诸候们找到了分割皇权的绝佳工具。
所有的诸候、领主们,他们以个人的身份创建对皇帝的效忠关系,而以团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帝国事务,这是一种合乎逻辑的双重效忠理论,而这种理论最重要的支点就是帝国议会。
诸候们因此想方设法地加强帝国议会的权柄,并尝试将皇帝与帝国切割。
皇帝的不等于帝国的,不等式直接秒了。
这也是反对派,或称议会改革派的理论内核。
而拉斯洛迄今为止的一切努力都在尝试消灭诸候们的这种叛逆的倾向。
无论是将帝国宫廷法院确立为法律意义上唯一的帝国最高法院,还是将帝国枢密院捆绑在自己身边,变成为自己处理帝国事务的有力工具,这都是为了使皇帝与帝国这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绑定,而不至于沦落为丢失“帝国”的皇帝。
不过,拉斯洛可以肯定自己做的最绝,也是效果最好的一项举措便是在奥格斯堡掀翻牌桌。
他主动制造了帝国议会的分裂,从而在根源上击碎了反对派主张改革的基础,还借此对效忠派进行了提纯。
果不其然,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在他没有多加干涉的情况下,他的拥趸们便开始疯狂地用物理和精神手段攻击那些反对派,将对方贬为破坏帝国完整性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