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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如这样银货两讫,他日相逢,一个不必承情,一个无须愧疚。觉得合适还是朋友,才是生意人该有的爽利。
不过三五日工夫,二公子果然在长街转角截住他。人还未到跟前,声音先劈开市井喧嚷:“宋掌柜!今日若再推脱,我便要往你家里掘地三尺了!”
说罢自己先笑起来,眼底却烧着两簇火,分明是叫那唱本勾去了魂。宋少轩知道火候也差不多了,两辆黄包车穿过街巷,宋少轩瞥见二公子指尖在膝盖上敲的竟是《红鬃烈马》的板眼。
待得到了家中,宋少轩自书房抬出樟木箱打开,满室霎时漫开陈墨与樟木混杂的香气。二公子探身欲取,却见宋少轩忽将最面上那册往后稍撤:“共二十七套,独缺公子那日听的《烈马红鬃》。”
他话音转得轻巧,“如今只剩改良前的《薛平贵与王宝钏》,不过不碍事。”
“怎会独缺这一版?”二公子蹙眉,手指顿时悬在半空。
宋少轩推开窗,指着茶馆方向,“为着扩这茶馆,隔壁李掌柜的九间房恰是现成的天地。偏他咬死价钱不放…最后添上那套唱本,倒比多付几百大洋还教他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