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觉此举过于骇人。花旗国率先表示反对,若此等条约签署,无异于将整个华夏命脉拱手相让。
列强其实对东瀛接手普鲁士在华利益、掌控汉冶萍工厂尚可容忍,但当条款要求租借旅顺、大连九十九年时,毛熊的利益首当其冲受损;而索取南满、内蒙的居住权、采矿权、铁路权及官员任免监督权,更是触动了毛熊的核心利益。
最令西方列强难以接受的是第五条诸款:华夏政治、财政、军事均需聘用东瀛顾问;警察系统须与东瀛合办且以日人为主;东瀛在华夏建校办厂修庙即获永久产权;合办军械厂须用东瀛技师与材料;南昌至武昌、九江、杭州、潮州间铁路建设权管理权尽归东瀛;福建省内铁路、矿山、码头、船厂皆由东瀛独占,若他国欲投资需经东瀛准许。
这哪里是条约?便是战败国也未曾遭受如此苛刻的条款。其他列强的在华利益也将受损,故各国相继发声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