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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新政(3 / 3)

刑部、督刑司、大理寺。

户部、大明中央钱庄、大明税务总司。

预算审核与审计司。

都察南院、都察北院、反贪总司。

理藩院。

海道漕运衙门。

官商总理衙门。

通政司。

当这十九个从二品衙门亮相后,朝廷上下立刻明白了李显穆这一次改制的内核思想。

但凡部门,必有监察!

但凡事务,必各理其事!

朝廷各部,不允许尚书一人而决。

一切皆要决于上。

但同时各部权责清淅,所行诸事,皆有可查,必将大大减少推诿。

整个中央朝廷,经过这次改制,已然同往日观念大大不同,就象是一个一个的条状部门。

最上面是皇帝,而后是内阁,所有的条状部门都在对接内阁,再然后这些条状部门,连接到十九个省之上。

条例清淅,一目了然!

————

该用什么样的文本去讲述发生在宣德十年的这场制度革新呢?

我想说四个字——前所未有。

自秦始皇设立三公九卿制度以来,从未有任何一场行政制度革新,能有这场变革来的更重要。

在这场改制中,充斥着现代的立制精神,即创建一个文明的、摆脱了野蛮的文明政府。

但有行政,必有监察、必无拢断、必有考核。

有人说这一切的初衷是内阁揽权,可实际上就连同时代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此番改制,令朝政“焕然一新”。

这样高屋建瓶的改制,若仅仅是从权力斗争的角度去思考,未免太过于小看李显穆这个传奇般的人物。

从他传奇的一生来看,他从未因政治斗争而损害天下,我更相信,他的本意便是推进大明文明制度建设进程。

“宣德”年号一共使用了十年,前九年属于明宣宗皇帝朱瞻基,第十年,却不属于正统皇帝朱祁镇,而是属于李显穆!

这是他超迈前古的起点!——《明朝这些事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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