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034
“不不不!我绝对不会这么做!”
乐夏连声否决,“我玩过很多类似题材的游戏,我知道“剧情杀'是怎么回事:一旦我跟着你离开咖啡馆,我等的人肯定会进来,让我和他之间出现一个完美错过。”
一一他早该怀疑,康斯坦丁为什么会出现的这么巧。这一定都是他正在进行的攻略线上,又跳出了策划的“小巧思”在一个地方等待特定的人时,必定会出现一个从未见过的角色,带着紧急任务而来。
这类任务往往涉及“人命关天",让人产生一种道德上无法拒绝的愧疚感。可一旦他被勾引走,就会弹出诸如[你和加百列完美错过]的提示,让他呼天抢地,痛心疾首。
一一不做人的Galgame都是这样的。一一没苦,但要强行制造“错过"。
果不其然,在他表示“可以帮忙"后,康斯坦丁要带他“离开咖啡馆”了。一一如此明显的"直钩钓鱼”。
一一他可是玩过数部Galgame的人,怎么可能上钩?康斯坦丁眯起眼:“说人话,,小子。至少说点英国话。”乐夏义正言辞:“人话就是,我不会离开,我会像涂了强力胶一样粘在这张椅子上,直到我等的人出现。”
康斯坦丁不解:“你怎么这么固执?我告诉你,光是坐在这里,我们可找不到线索!”
乐夏不语,只是思考如何"两全其美”。
他也知道:
如果是寻常的流程,为了寻找失踪的缪斯女神,他只能和康斯坦丁离开咖啡馆。
他们要到处搜罗一大堆所谓"可疑的创作者”,再挨个排除这些人的嫌疑。一一就此开启一连串的侦探剧情。
但,怎么可以如此拘泥固有思维?
他说不走,就是不走。
他说要等到,也一定要等到。
一一这种时候,就应该读档啊!
不过,这一周目他的存档点虽然多,但无论回档哪个时间点都让他有心理阴影。
第二周目更别碰了,虽是教主,名下教徒无数,但疲劳值998,脑回路极其"文艺”。
即便他真的找到了缪斯女神,在那样“文青"的状态下,他自己都猜不到会发生什么。
现在他想想,第二周目应该像一张MEME图那样:上一格,教主版的他:“但吊诡的是,我从你身上看到了一种后现代年轻人的虚无主义和思想深度,它奇怪的映衬了…”下一格的加百列:“我体育生,听不懂,你是不是想睡我?”一一"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一一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w~”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一一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
只是没想到,他回档后刚到犯罪巷就被卷入奇怪的枪战。眼见这从没见过的"红头盔"像是抽了风的袭击路人,乐夏决定小小的回敬一下:
他脚蹬地面,轻巧的跃向半空,翻身半个弧度,一脚破空,向地面上的“红头盔”踢去一一